傳道書/第6 – 7章

讀經計劃 - 傳道書/第6 – 7章

傳道書第六章拾穗

【傳六1】「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禍患重壓在人身上,」

  〔暫編註解〕重壓在人身上。有文本為“人間所常見”。所羅門陳述他的親眼所見。

     1-2 有人擁有神所賜的財富和尊榮(參代下1:11-12),卻沒有神所賜享受豐盛的能力,結果得不到滿足。

     19 所羅門闡明財富的虛空;它至終不能使人得滿足。

         1-12 昌盛或順境不一定是好的:人表面上的幸福不一定正確地代表他的實況。

         6:1-8:15 正確地檢討人生表面的現象:作者以人生的幸福、苦難、報應為題,揭露世事的真相,從而洞悉神的計畫,並勸導人有適當的回應。

【傳六1】「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禍患重壓在人身上,」

    傳道者提出另一種人類的痛苦,是他觀察到的。日光之下再一次界定出這是受限制的觀點。最後一句按字面是「……並在人身上很重大(或「多」)」。它與八6雷同,因此 Moffatt 所譯重壓在人身上(與好幾個現代翻譯相同),較在人間常見(AV)為佳。GNB 所譯嚴重的不公義強解了希伯來文。——《丁道爾聖經注釋》

【傳六2】「就是人蒙 神賜他資財、豐富、尊榮,以致他心裡所願的一樣都不缺,只是 神使他不能吃用,反有外人來吃用。這是虛空,也是禍患。」

  〔暫編註解〕神賜他。神是宇宙的創造主。世界上的一切美物都出於祂。

         資財,豐富,尊榮。大衛承認神是這些福分的源泉(代上29:12)。這裡的“尊榮”是指示物質方面的榮華,就像神所賜予所羅門的(王上3:13;代下1:11,12)。

         。就是人自己(見傳2:24;4:8)。

         吃用。指 “享受”,如賽3:10;耶15:16。

         外人。 即“外邦人”(見申14:21;15:3)。強調這個不幸的人沒有後代繼承他的事業,延續他的名分。蠶亞伯拉罕的經歷(創15:2)。

         禍患。又譯為“憂患”(賽53:3,4),“病患”(耶6:7),“痛苦”(耶10:19)。

     2~6財富和地位也是神所賜,不可當作自己的權利;只有愚昧人才以為有權享有(路十二20)。即令兒孫滿堂,又享長壽,可是心難滿足,死後且無人為他舉哀送殯。這樣的人生何若不生!“歸一個地方去”指死亡。

【傳六2】「就是人蒙 神賜他資財、豐富、尊榮,以致他心裡所願的一樣都不缺,只是 神使他不能吃用,反有外人來吃用。這是虛空,也是禍患。」

    前面已經看過蒙神祝福的人(五18~20),現在要看一個神賜了貲財的人,但文中之意是他並不知道自己財富的來源。前面那一個人得著享受的能力(五19),但這一個人卻不然,因此他無法得到滿足。這個人的苦境也是以概括性的語法描述,讓讀者自己設想到底是什麼奪走了他享受的能力。——《丁道爾聖經注釋》

【傳六3】「人若生一百個兒子,活許多歲數,以致他的年日甚多,心裡卻不得滿享福樂,又不得埋葬;據我說,那不到期而落的胎比他倒好。」

  〔暫編註解〕「埋葬」:指隆重的葬禮,包括為死者哀哭(見耶16:4-6)。

         一百個兒子。原文無“兒子”二字,但可以推測出來。每一個猶太人都希望有許多兒子。他們把孩子看作從神得到的大福氣(創24:60;詩127:3-5)。“一百”寓指 “許多”(創26:12;撒下24:3;箴17:10)。把羅波安家庭的規模(代下11:21)與亞哈家(王下10:1)對比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 年日甚多。早死被視為一種咒詛。長壽被視為理想的福氣(出20:12;申11:9,21;參詩90:10)。

         不得埋葬。這是人所遭遇的最大禍患。無葬身之地是極不光彩的。參大衛對歌利亞的警告(撒上17:46),和約雅敬的經歷(耶22:18,19)。和周邊的外邦人一樣,希伯來人很看重埋葬(見賽14:19,20;耶16:4,5)。

         不到期而落的胎。 即死胎(見伯3:16;詩58:8)。雖然死孩子沒有享受人間的快樂,但也不會遭受人生的痛苦和失望。

     35 死產(“不到期而落的胎”)似乎比不滿足的生活更優勝。

         3-6有人蒙神賜下眾多後裔和長壽,竟無人紀念,如未見天日連名字也沒有的胎兒一樣。

【傳六3】「人若生一百個兒子,活許多歲數,以致他的年日甚多,心裡卻不得滿享福樂,又不得埋葬;據我說,那不到期而落的胎比他倒好。」

    希伯來文「多」(rab[)可以指「卓越的」,「大有名聲的」(參哀一1),因此較好的翻譯為「如果一個人活許多歲數,名聲也如他的年紀那麼大……」。

4來是指其不幸的出生(參一4),虛虛(英:into vanity)可以指「進入這虛空的世界」,但從上下文看,譯做「毫無目的」比較好。暗暗(英:darkness)是死者的所在地,與日光之下的範疇成對比(參詩五十八8)。如果以為此處有痛苦的意思,則太過強解原文。名字在希伯來文中不僅是一個稱呼而已,還包括人格與特性。未到期而落的胎沒有機會發展特性或獲得聲譽。——《丁道爾聖經注釋》

【傳3 埋葬得體的重要性】美索不達米亞人認為未得正當埋葬的人,註定要成為在地四處飄泊的靈,在人間作祟。聖經描述死於暴力,埋葬不得體之人時所表現的反感,正是間接反映了這種觀念。古代大部分民族都認為埋葬得體及時,能夠影響死者來生的幸福。請參看:列王紀上十六4的注釋。按照《吉加墨斯史詩》,恩基杜從冥界歸回時告訴吉加墨斯說,死而不葬的人不能安息,死而沒有親人在世的人只能吃丟在街上之物。一個巴比倫的咒詛描述,埋葬是讓死者靈魂與親人團聚。即使是以色列人,也相信死者是否入土為安,對來生很有影響。因為他們和鄰邦一樣,將親人與對他們來生有説明的對象同葬。最常見的陪葬品是陶瓷器皿(裝滿食物)和珠寶(有避邪作用),有時還加上工具和私人用品。──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》

【傳六4】「因為虛虛而來,暗暗而去,名字被黑暗遮蔽,」

  〔暫編註解〕「虛虛而來」:指「進入這虛空的世界」,或者譯為「毫無目的的來」。

         「暗暗」:可能指「死者所在之地」,與活人所在的「日光之下」成對比。

         「名字」:不單指「稱呼」,在原文中還有「人格」和「特性」的意義。

         指死孩子,而不是富人。

         虛虛。死孩子到世上毫無意義。

         黑暗。死孩子立即處置,不舉行葬禮和紀念的儀式。它沒有名字,沒有記錄。活下來的孩子後來可能得到榮譽和名望,但生來就死的孩子絕不會擺脫死亡的沉默和黑暗。

【傳六5】「並且沒有見過天日,也毫無知覺,這胎比那人倒享安息。」

  〔暫編註解〕沒有見過天日。太陽代表人生的一切經歷和快樂(見伯3:16;詩58:8)。

         享安息。安息是東方人的理想,表現在天堂,佛教的未來極樂世界,和印度教靈魂歸宿的概念中。這裡諷刺說,死胎要強過經歷人生的變遷。

【傳六5】「並且沒有見過天日,也毫無知覺,這胎比那人倒享安息。」

    這一節將第4節正面語氣的說法,再以反面語氣說一次。未到期而落的胎沒有經驗過生命(未曾見過天日),或不曾認識這個世界。但是那不滿足的富人情況更糟。這孩子至少享有安息;他不須要忍受「日光之下」的生命衝突。有些譯本沒有提到安息(NASV,Moffatt,NEB;JB「從不知道安息」的譯法不太可能,這是將希伯來文標點改變而來)。——《丁道爾聖經注釋》

【傳六6】「那人雖然活千年,再活千年,卻不享福,眾人豈不都歸一個地方去嗎?」

  〔暫編註解〕“一個地方”。即墳墓。

         再活千年。即兩千年。如果一個富人的壽命是瑪土撒拉的兩倍(見創5:27),但沒有享受人生的真正福氣,那麼長壽會又有什麼好處呢?

         不享福。如果一個人沒有達到神對於祂每一個兒女的最佳理想,倒不如沒有出生的好。人生只有實現最佳的理想才能體現其價值。

         一個地方。古代猶太人認為所有的人,包括義人和惡人的,都要去一個地方,就是墳墓(傳3:20;見箴15:11注釋)。墳墓是一切死人的歸屬。所羅門說,生來就已死的孩子應該得到慶賀,因為他沒有經歷人生之悲傷,痛苦和失望就得到了安息。

【傳六6】「那人雖然活千年,再活千年,卻不享福,眾人豈不都歸一個地方去嗎?」

    第3節的長壽問題再度被提出。如果年歲只是痛苦的延長,又有什麼用處?活千年,再活千年是諷刺性的誇大語:若狀況不佳,即使有瑪土撒拉歲數的兩倍,也無法令人滿足。下面突然插入一句:眾人豈不都歸一個地方去麼?將壽命的問題擱置一旁。所有人的目的地都相同,不管到那邊要花多久時間。那一個地方是陰間245,死者的所在地。——《丁道爾聖經注釋》

【傳6 眾人都歸一個地方去】在以色列人的理解中(鄰近許多文化都反映了相同的看法),所作的不是天堂地獄,而是生和死的抉擇。本節所講的是人類的命運,因此眾人所歸的都同是陰間,即死人的居所。有關他們對於來生的信念,可參看:約伯記三13~19的注釋,和以賽亞書十四章的附論。──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》

【傳六7】「人的勞碌都為口腹,心裡卻不知足。」

  〔暫編註解〕「心裡不知足」:不一定指「口腹不知足」,而是指「心裡的渴望不能得到滿足」。

         口腹。寓指沉溺于聲色之樂(詩128:2;箴16:26;傳2:24;3:13)。

         心裡(nephesh)。還出現在第3節和第9節。指人類的精神層面(見伯12:11;箴16:26;賽29:8)。智慧人說,人一生勞碌中,為滿足不斷增長的欲望,但沒有實現最佳的理想。

     7-8 人勞碌若只為滿足自己的欲念,無論他是貧或富,均不會達到目的。

【傳六7】「人的勞碌都為口腹,心裡卻不知足。」

    「口」是指吃用;人做工通常不是為了娛樂,而是為了營生。他的內心渴望成就與滿足,但是單調的生活不斷循環,他的期望落空了。有些人以為,這裏只是指不斷維持生存的必要,故將之譯為「因此他的口腹永不知足」。但這渴望永不得滿足(Berkeley)更能表達原文之意,是正確的譯法。單有食物並不能滿足我們最深的需要。——《丁道爾聖經注釋》

【傳六8】「這樣看來,智慧人比愚昧人有什麼長處呢?窮人在眾人面前知道如何行,有什麼長處呢?」

  〔暫編註解〕雖然“窮人在眾人面前知道如何行”(即隱瞞他的貧窮和欲望),但智慧人、愚昧人和窮人全都有追求物質的慾望。

         「在人面前行」:指「討人喜悅」。可以參考 王上 2:4 。

         「窮人在眾人面前知道如何行」:指「窮人知道怎樣討人喜悅」。

         智慧人。Yother(“長處”),智慧人和愚昧人一樣,埋頭苦幹以滿足自己的欲望。

         窮人。與前半句形成對照。意為“窮人比愚昧人更知道在眾人面前如何行,但又有什麼長處呢”。窮人在貧窮和逆境中學會了怎樣充分利用自己的資源。愚昧人只想到自己的欲望,埋頭苦幹,積累財富。但是窮人和愚昧人都不能得到他們想擁有的一切。

【傳六8】「這樣看來,智慧人比愚昧人有什麼長處呢?窮人在眾人面前知道如何行,有什麼長處呢?」

    註譯家們對這一節的意見差異甚大。大部份人視第一個問題為純屬加重語氣的說法,但有一些人(亞達斯,根據雷維 Levy 和提羅 Thilo)認為這是一個真正的問題。因此後半段可能是進一步的問題,或是第一個問題的答案:「那知所行止的窮人也同樣可以擁有。」246還有些人認為這是另一個問題:「窮人知道如何……對他有什麼好處?」247或:「為何窮人要知道如何面對生命呢?」248——《丁道爾聖經注釋》

【傳六9】「眼睛所看的,比心裡妄想的倒好。這也是虛空,也是捕風。」

  〔暫編註解〕享受現在的美好,比渴望將來的快樂更好。

         能夠運用我們現有的比爭取那沒有的更好。

         人勞碌工作的原因是為了生活,但內心卻無法得到最終的滿足,因此只會幻想的智慧人與聰明的窮人,並沒有實際的長處。他們眼前並沒有真實的資產,只有心裡幻想的東西,可惜實際的東西比幻想的好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 眼睛所看的。滿足于現有的,要勝過得不到所渴望的。愚昧人的眼睛只盯在世俗的目標上。

         妄想。指超越自身能力的欲望,往往導致暴行。

【傳六9】「眼睛所看的,比心裡妄想的倒好。這也是虛空,也是捕風。」

    傳道者進一步解釋。如果智慧人和想改善生活的窮人有妄想,也不會更加幸福。眼睛是人體用來享受生命、找尋滿足的器官之一(參一8,與十一9成對比)。雖然有很多可以看的,但內心的妄想卻使人永遠得不到安全的滿足。——《丁道爾聖經注釋》

【傳六10】「先前所有的,早已起了名,並知道何為人,他也不能與那比自己力大的相爭。」

  〔暫編註解〕“起了名”:世界和人都有其特性和限度,人生的基本性質神已預定,無法改變,也跳不出此限制。

         神完全知道人是何物,沒有人能與祂相爭。

         「知道何為人」:即「至於人是什麽,這也早被知道」。

         「起名」:指「研究或命定一事物的特性」。在此是指世界萬物的特性都早已經被命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 「比自己力大的」:指「神」。

         早已起了名。從另一個角度表達傳1:9節的觀點:“日光之下並無新事”。

         知道何為人。不管怎樣,人畢竟是人。希伯來語“人”(’adam),指來自塵土(’adamah)的人。見創1:26;民24:3注釋。最偉大的人也難免一死,註定歸回塵土(傳12:7)。

         與那比自己力大的相爭。可能是指與神,與賽45:9;羅9:20的說法一致(見伯33:12)。猶太注釋者認為是指死亡。

         10-11昌盛之所以不能帶給人快樂是由於神的定旨──人乃神所創造的,人若離開神便不能從神所賜的物質中得到應有的享受及歡愉。無論人怎樣努力抗拒也是無濟於事。

         1012 人不能控制自己的結局,因為一切都由神來決定。這觀念跟宿命論不同,因為宿命論認為神是不存在的,或不理會人的。

【傳六10】「先前所有的,早已起了名,並知道何為人,他也不能與那比自己力大的相爭。」

    「起名」是研究或命定一物的特性(此處意指命定)249。這個世界(先前所有的)和人都有固定的特性。那比自己力大的是神。因此傳道者是在強調,要改變生命基本特質是不可能的。人不可能脫離他的限制,也不能完全解除這世界的反常現象(參一15)。他可能希望與神辯論(像約伯一樣),但神太偉大了。——《丁道爾聖經注釋》

【傳六11】「加增虛浮的事既多,這與人有什麼益處呢?」

  〔暫編註解〕可譯為“越多說話,越見虛浮”。人的話語改變不了世界,徒增虛空。

         “事”即話。

         「加增 …… 既多」:或作「有許多事(或話語),無非是增添虛空而已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此節的正確翻譯為「因為話語增多,虛空也增多,這對人有甚麼益處呢?」(新譯本)。

         。用原文的基本義“話語”較好。人們喜歡談論抱怨,話太多並不能改善局面。人最好還是學會信靠自己的創造主(賽45:11-18;徒17:24-31)。

         這與人有什麼益處呢?話多和憑空猜測無助于解決人生的問題。

【傳六12】「人一生虛度的日子,就如影兒經過;誰知道什麼與他有益呢?誰能告訴他身後在日光之下有什麼事呢?」

  〔暫編註解〕由於人的有限,他不能知道什麼是真正對他有益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表面上看來是好的並不一定好,「誰知道甚麽與他有益呢?」

         「人一生虛度的日子,就如影兒經過」:或可翻譯為「在虛空、消逝如影的人生,短暫的日子裡」(新譯本)。

         影兒。把人比作轉瞬即過的影子,存留片時,然後就消失了(見代上29:15;伯8:9;詩102:11;144:4;參雅4:14)。

         什麼與他有益。即人生中有佳值的東西。人既然發現不了人生最有價值的東西,就該承認向神埋怨和爭辯是無意義的。這裡的疑問暗示否定的回答。

         有什麼事。人無法測透未來。他的人生只是永遠的過去和永恆的將來之間的一段插曲。今世的事物是短暫的;看不見的事才是永遠的,掌握在神手中(見林後4:17,18)。

【傳六12】「人一生虛度的日子,就如影兒經過;誰知道什麼與他有益呢?誰能告訴他身後在日光之下有什麼事呢?」

    傳道者曾在前面問道,誰懂得人生命超越死亡的本質呢?(三21希伯來文);現在他問道,誰能指出什麼可以真正滿足人生命最根本的需要?這件東西必須能應付每一天的需要(日子,英譯 according to the number of the days);維持一生之久,不會消逝(一生);能克服地天生的虛空(虛度);並人生的短暫(比作影兒,如八13)。誰知道……?接著是誰能告訴他……?(參三21、22),這兩種形態的問題表示雙重的疑問。——《丁道爾聖經注釋》

【思想問題(第6章)】

傳道者為何說富足和順利者的人生是虛空,是禍患?

憑人表面上的成就和幸福可否評論神計畫的優劣?

──《串珠聖經註釋》

來源: mbc vancouver and https://www.ccbiblestudy.org/Old%20Testament/21Eccl/21GT06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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