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得記

路得記 Ruth

路得決定跟隨拿俄米

(《路得記》第1章第1節至第22節參)故事始於以色列國遭遇饑荒的時候。伯利恆的以利米勒帶著妻子拿俄米和兩個兒子瑪倫及基連,過了約旦河來到摩押地寄居。兩個兒子在當地娶了摩押女子俄珥巴及路得為妻。後來這個家庭遭逢不測,先是父親去世,然後兩個兒子也相繼死去。結果只剩下了三個無兒無女的寡婦,以致以利米勒後繼無人。拿俄米聽聞耶和華再次眷顧自己的百姓,賜糧食與他們,遂決定返回故土猶大。她的媳婦與她一同起行。拿俄米請她們返回摩押的娘家,並祈願耶和華恩待她們,使她們在本族中找到新的夫家。結果,俄珥巴“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裏去了”,但路得卻誠心誠意,堅決歸附耶和華,因此她決意追隨拿俄米。聖經以優美的言辭表達她的決心:“你往哪裏去,我也往那裏去;你在哪裏住宿,我也在那裏住宿;你的國就是我的國,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。你在哪裏死,我也在那裏死,也葬在那裏。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!”(《路得記》第1章第15節至第17節參)但無依無靠的寡婦拿俄米——她名字的意思是“我的喜悅”——則表示自己應改名為瑪拉,意思是“苦”

路得在波阿斯的田裏拾遺穗

(《路得記》第2章第1節至第23節參)到了伯利恆,路得徵得拿俄米同意在收割的季節拾大麥的遺穗。田主是年老的猶太人波阿斯,是路得的公公以利米勒的近親。波阿斯留意到路得。雖然路得憑著上帝的律法有權在田裏拾遺穗,但她仍謙恭地請求允准在田裏拾麥穗。 [3]波阿斯欣然答允,並吩咐她只管跟著他的青年女僕惟獨在他的田間拾遺穗。他表示曾聽聞路得對拿俄米的忠貞行徑,於是鼓勵她説:“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。你來投靠耶和華——以色列上帝的翅膀下,願你滿得他的賞賜。 ”(《路得記》第2章第12節參)當晚路得與拿俄米一同分享自己勞力的成果,並且説出由於波阿斯的善心才能有如此豐富的收穫。拿俄米看出這是耶和華的幫助,便説:“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,因為他不斷的恩待活人死人。……那是我們本族的人,是一個至近的親屬。” (《路得記》第2章第20節參)不錯,波阿斯是個至近的親屬,他可以合法地奉已故的以利米勒之名替拿俄米生子繼後。路得繼續在波阿斯的田裏拾取遺穗,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為止

波阿斯以購贖者的身分娶了路得

(《路得記》第3章第1節參-《路得記》第4章第22節參)拿俄米已太年老而無法生養後代,於是吩咐路得代她履行親屬購贖婚姻的本分。根據以往的慣例,在這個重要的時節田主會親自在傍晚走到場上監督工人簸大麥,並趁機乘乘晚涼。波阿斯會在打麥場上睡覺,路得可以在該處找到他。路得悄悄的來到,掀開他腳上的被,躺臥在那裏。他在夜半驚醒起來,路得説明自己的身分,求波阿斯用衣襟遮蓋她。當時婦女若聲明自己有權與叔伯婚配,習俗的做法就是這樣。波阿斯説:“女兒啊,願你蒙耶和華賜福,”並稱讚她沒有隨從情慾或貪婪而跟從年輕男子。路得絶沒有懷著不良的動機行事,反之她是個“賢德的女子”。 (《路得記》第3章第10節至第11節參)然而,波阿斯指出還有一個血統更近的親屬,他會在翌晨跟這人商量此事。路得於是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為止。然後波阿斯送了一些大麥給她,她便回家把事情詳細告訴急欲知道詳情的拿俄米

波阿斯很早便到城門口找尋那至近的親屬。他從城裏揀選十個長老作見證,然後先讓那個至近的親屬有機會購贖以利米勒一切所有的東西。在起初看來這樣行會增加他的財富,他馬上説“我肯。”但後來他獲悉要和路得叔嫂婚配,因此恐防此舉會損害他的産業權,遂脫鞋為證,表示他正式拒絶這項購贖。聖經沒有記載那個至近親屬的姓名,只是以不甚榮譽的方式稱他作“某人”。波阿斯遂在同一群見證人面前購贖路得作他的妻子。此舉是為了自私的動機嗎?並不是,只為了“好在死人的産業上存留他的名,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”。 (《路得記》第4章第1節參,《路得記》第4章第10節參)所有在場旁觀的人均祈求耶和華祝福這項仁愛的安排。這些祝福果然一一實現!路得為年老的波阿斯生下一個兒子,拿俄米作了這個孩子的養母。人們説:“拿俄米得孩子了,”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。 (《路得記》第4章第17節參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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